若是外商公司成員,其中本國藉45人,外藉20人
總人數雖己超過50人,是否符合成立職工福委會的資格?抑或是以本國藉人士的人數為主呢?
您好:
外籍人士是否在本國領薪資跟投保勞健保?
如果是有投保勞健保,就比照本國勞工算
外籍人士就比照在本國工作之勞工算(外籍勞工也是可以加入福委會的)
一樣扣職工福利金享受職工福利
外籍勞工可扣繳職工福利金,加入職工福利委員會,但不宜擔任職工福利委員會委員職務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三年五月九日台八十三勞福一字第二九九四六號函
一、依職工福利金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職工福利金之來源包括每月於每個職員、工人薪津內扣繳百分之○.五。外籍勞工如係雇主合法僱用引進,應比照一般職工依上述規定扣繳職工福利金者,其福利之享受,可由職工福利委員會本職工福利金使用公平、合理之原則辦理。
二、依職工福利委員會組織規程第八條(現為同規程第十一條)規定,職工福利委員會任務包括職工福利事業之審議、推進及督導;職工福利金之籌劃、保管及動用;職工福利事業經費之分配、稽核及收支報告等事項。職工福利委員會委員負有推動上述任務之職責,除必須熟知職工福利金條例及相關法令、措施外,對所屬事業單位之人際溝通、員工需求等亦需深入瞭解始能發揮福利服務功能,惟外籍勞工在國內僅係短期性工作,難以符合上述職工福利委員應具備之特性,故仍不宜擔任委員職務。
中華民國職工福利發展協會 網址: http://www.ewda.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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